一、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性和迫切行性
1 重要性
中美双方签署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的双边协议,标志着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国外市场向我们开放的同时,我们的市场也必须对外开放。我们的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工程建设项目按国际惯例来管理,一是有利于走出国门,加入国际竞争,参与国际投标,承接国际建设项目,占据国际市场份额;二是有利于吸收外资,特别是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的低成本和优惠贷款,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的步伐;三是有利于在国内市场上提高与国外企业的竞争能力,维持国内市场份额;四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法规和配套环境;五是有利于提高我国的项目管理的总体水平。
2 迫切性
在我国即将入关之际,我们要对向国际通用规则靠拢的紧迫性有足够的认识。如果我们的项目管理不严格按国际惯例行事,必将失去很多机会和市场,面对国际竞争对手进入国内市场的挑战,我们的做法将不被人所理解和接收,难以进入国际竞争的大市场,也不利于我们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贷款,使我们承受更多的困难,面临更多的挑战。所以,我们必须对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的迫切性引起高度重视。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我们的许多市场必须对外开放,国内的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将面临更大的压力挑战,如果不改变我们的观念和做法,不按国际惯例行事,在国内外市场上很难与人家竞争,更不要说立于不败之地。
二、建议与对策
1 转变观念和管理理念
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进行管理,转变管理理念。我们的观念、理念必须与国际惯例合拍,使之共鸣,协调自我的行动,突破传统的思维惯性,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我们的观念和管理理念。随着即将加入世界关贸组织,我国的经济要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因此我们在项目管理上必须与世界有共同的语言,有相同的行事规则,增强对外逐渐全面开放的适应力和承受力,这样我们才能全面步入国际市场。如果我们的观念没有根本的转变,我们的管理理念跟不上国际通行的脉搏,我们将很难面对和适应全球化经济,可能失去更多的机会,面对更多的困难,甚至被快速发展的世界经济所淘汰。
2 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法律服务
(1) 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为了促进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应健全和完善法津法规,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细化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条款,使我们在实际工作和操作中,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对违法事件必须严格执法,予以追究。加强法律法规的配套和衔接,建立工程保险与担保制度、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中介服务制度、可行性研究的法律责任及监督管理制度等等,健全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覆盖面要广,成熟一个制订一个。
(2) 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法律服务
为项目管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综合性、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机制的形成和运行,通过保证每个主体的完整,来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通过保护市场主体行为合法、守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充分利用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公正性、服务性的特点,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律师事务所的作用,使市场主体学习利用索赔、仲裁、诉讼等各种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尽快熟练地掌握国际惯例,促进与国际市场经济接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满足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
3 环境条件与配套
环境建设要适应按国际惯例行事的要求,不仅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而且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环境,要大力发展规范、高素质帮助工程决策、实施和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业主应多运用中介机构的社会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业主要做好自己最实质的工作,重点放在项目的投资决策上,同样在项目的投资决策上也要多依靠咨询机构的力量,发挥其作用。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把关和控制、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等工作可通过经济合同契约形式委托给社会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来负责。业主不必也不需要事事都事必躬亲,要利用社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优势,用最满意的社会专业机构,最满意的专业人员为项目服务。对项目管理来说,要营造市场管理的统一性,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法规的健全性,要素市场的成熟性,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市场化进程,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竞争规则和相关的运行秩序,做到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监督公正。整个社会和项目管理人员要建立于国际接轨相适应的管理理念,在市场经济框架下,建立起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树立竞争观念、时间观念、系统观念、效益观念和法制观念,真正建立起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相适应的大环境。
人类已进入信息进代,我们的管理手段也不能停留在老一套上。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管理。现在外国项目管理软件的应用较为广泛,在一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建设项目各方几乎都使用计算机,使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项目管理软件。
4 项目的评价系统
建立项目的评价系统,对项目进行事前(预期) 评价、事中评价和事后评价(后评估) ,要评估项目的预期效益、工程效益和最终效益,不仅要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估、组织评估、经济评估、财务评估,而且要对项目进行社会评估、环境评估、风险评估,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评估。
5 建立多渠道融资方式
在银行贷款、建设债券、外国商业银行贷款、出口信贷、世界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基础上,建立多渠道融资方式,丰富融资形式,逐步与国际接轨,采取产品支付融资方式、远期购买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的方式、BO T 融资方式和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方式等多样的融资方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项目发起人可在证券市场募股筹资或项目法人直接在国际市场上融资。
6 推行最低价中标
在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推行国际惯例的最低价中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减少投资和造价。最底价中标是建筑在严格审核承建商的资质,在法律保护下,承建商能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基础上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我国逐步推行中,要注意投标单位恶性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防止施工单位由于无利润或亏损而偷工减料等问题。
7 建立项目的监督体系
加强对项目的监督: 一是政府监督,监督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加强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查和规范管理,严格建筑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管理;二是工程质量监督,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质量监督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严把竣工验收关;三是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要进行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不仅要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而且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项目的投资、资金、财务运作情况和重要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全过程的审计;四是安全与环境监督;审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五是法律监督,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涉及到权益,必须借助法律公证,防止欺诈和腐败行为;六是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主要包括中介组织,如咨询机构;监理公司、会计、审计和律师事务所等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七是自律制度;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保证管理。 |